工业废盐处理的主要技术路线是无害化和资源化,目前无害化的方向包括填埋、焚烧和排海。而在处置方面面临着很大的难题,就填埋而言,面临着刚性填埋场资源稀缺、价格昂贵,而排海在我国多数地区难以实施,一是企业得在沿海地区,二是海洋保护日益严格,废盐排海也在严格管控;三是大量废盐排海也可能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另外一方面,也在加强对填埋率的考核,因此,资源化则成为废盐消纳的主要方向。
在化工领域,一家企业的废物有可能成为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原料,这就是废物的循环利用提供了路径。
危险废物名录也提出了特定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的管理方式,即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这就大大的改善了废盐综合利用的渠道,也成为在危险废物领域废盐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式,对利用过程的豁免则决定了利用单位不需要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也就降低了废盐利用的管理门槛。
目前,点对点豁免利用,其主要流程为利用单位和产废单位共同提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申请表-编制点对点定向利用方案或技术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后由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出台点对点利用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有所不同,包括组织专家审查的主体、管理权限都有所区别,具体的流程可以按照当地的方案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是豁免利用过程,产废单位和利用单位在利用环节以外,其他环节均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如标签制度、申报登记、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制度等依然需要履行。
点对点定向豁免大多数都是在省内执行,也有一些地方可以跨区域实施点对点利用,如沪浙皖地区、京津冀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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